使馆认证
2018-03-27
一、外资公司注册新规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2006年4月27日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将在2006年的5月起严格执行,其中一重点为:境外投资方的境外公司需经当地国公证+所在国外交部认证+中国大使馆认证。也就是今后使用境外公司到大陆投资设立工厂、公司、代表处时,必须办理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二、什么是大使馆认证
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行为。办理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
中国大使馆认证是一份最权威的政府文件,由律师、外务部和中国大使馆一级秘书对这个公司的认证。其主要的用途在于该公司以国外公司的身份到中国来投资时,中国受理外商投资时所需的一份认证,证明其公司在当地的使馆认证,证明其合法、有效性。
三、提交的材料
要做认证文件的原件
四、得到的文件:
1、律师公证 2、外务部认证 3、中国大使馆认证
五、认证的基本程序:
1、对于非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书,当事人需将其送当地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公证。
2、将经过公证律师公证的文件送外交部公证认证处认证;如相关文书系由政府部门出具,则可径送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
3、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使馆申办领事认证。